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的互补性
张 辉 蔡 辉
(原载《外国语》2005年第3期)
摘要: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所共同关注的中心议题之一是语用推理。本文认为,作为人类主要认知方式的隐喻和转喻在话语解释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隐喻和转喻是自然的推理图式。不管是隐喻还是转喻,其两个认知域之间容易被激活的概念映现,为语用推理提供了必要的桥梁。关联理论提出的关联的认知原则和交际原则又规约着隐喻和转喻中两个认知域之间所激活的概念映现,决定了哪一个概念映现在某一特定的语境下被首先激活。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在语用推理上的这一互补性进一步拓展了我们话语理解研究的范围。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关联理论;隐喻;转喻;语用推理
1. 引言:
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都关注语言理解中推理机制的作用和性质,但它们侧重点有所不同,认知语言学一般把与语言有关的推理看作为激活相关的概念结构,它更强调在激活概念结构的过程中认知机制的研究和认知机制在语言理解中的主导作用。而关联理论则更强调语用和认知原则在语言理解中的作用,相对来讲忽视概念结构和激活概念结构的认知机制在理解中的作用。在处理隐喻和转喻问题上,我们可以看到关联理论通常把对它们的理解看作是人们从中可得出强和弱的隐含义(strong and weak implicatures), 而没有把它们看作是一种认知机制。在本文中,我们认为,虽然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所关注的重点不同,但两者之间存在着许多互补之处,这些互补之处进一步拓展了我们对语言理解过程的认识的深度和广度。
2. 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互补的方面
具体地讲,本文主要是探索关联理论的推理理论特别是明确义和隐含义之分(explicature and implicature distinction)和认知语言学对隐喻和转喻研究之间的关系。[1][2][3][4][5]。首先关联理论和认知语言学在处理隐喻和转喻方面有互补性。在关联理论中,隐喻和转喻被看成是语言的解释性使用的一个例子,其中包括交际隐含假设或隐含义的产生。关联理论把隐喻和转喻与夸张等修辞格一样看待,这一解释虽然有其独特之处,但其中有两点不足:一是关联理论忽视了隐喻和转喻作为心理机制的作用;二是关联理论认为,对隐喻和转喻的解释就是得出其强和弱的隐含义,因此这一解释忽略这样一个事实:隐喻和转喻作为人类常用的思维方式与其它的修辞现象不一样[6]。这种解释上的缺陷造成,关联理论没有注意到隐喻和转喻之间的联系是异常紧密的,两者常常交织在一起。隐转喻相互作用的概念映现(conceptual mapping)恰恰是认知语言学所关注的。但认知语言学并没有太关注隐转喻概念映现在交际中的作用和效果。
再者,关联理论和认知语言学在语用推理方面具有互补性。关联理论关于明确义和隐含义的区分和隐喻及转喻的概念作用可以结合起来。关联理论强调,明确义来自话语的逻辑形式所提供的蓝图,明确义通过指称锁定,解歧和丰富(enrichment)等获得。指称锁定等手段是基于初始假设图式(initial assumption schema)的发展和拓展。在本文中我们认为,明确义的获得还可以通过隐喻、转喻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概念作用来拓展初始的假设图式。隐喻、转喻在获得明确义中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3. 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在处理隐喻和转喻上的差异
3.1 明确义和隐含义的区分
Sperber 和Wilson[1]批评了格赖斯的观点。格赖斯认为,除了解歧和指称锁定之外,话语解释的任何方面都是隐含义。而Sperber 和Wilson指出,有些通常看作是隐含义的,实际上是属于明确义的,这一区分扩大了明确义的范围,而相应地缩小了隐含义的范围。研究明确义形成过程是语用学研究的重点之一[1][7]。明确义形成过程可概述如下:
一个假设是明晰的(explicit), 如果它是话语所编码的逻辑形式(logical form)进一步发展的结果。一个逻辑形式是一个完好的公式和一组有结构的成分,这一公式经历由其结构决定的形式逻辑的操作。当一个逻辑形式在语义上是完整的,并能有真假之分时,该逻辑形式就变为一个命题(proposition), 不完整的逻辑形式是作为假设图式储存在概念记忆之中的,这些假设图式可在语境信息的基础上得到补充并完整起来,从而获得一个完整命题。明确义的获得是超越解码(decoding)的推理过程的结果。听读者必须在明确义的基础上,再结合语境提供一些隐含的信息,使他能够创建一个条件/结果类型(condition-consequence type)的语用推理模式,从而得出隐含义[1]。请看例句:
(1)John: Why don’t you row upstream to the island?
Peter: That’s five miles away.
(2) Traveler: How far is it to Birch Wood?
Local resident: That’s five miles away.
在例(1)中,我们可以想象一个语境:John 和Peter正在一只小船上沿河顺流划船,Peter已经厌倦了划船。Peter 对John的建议的回答有隐含义,即他不想去那么远的岛屿了。而在例(2)中,当地居民的反映只不过是回答问题,没有隐含义在里面。
Sperber 和Wilson[1]认为,在例(2)中话语“That’s five miles away.” 所包含的推理只有一个阶段:明确义的获得。这个阶段是,“that”指的是Birch Wood,它距离旅游者和当地居民谈话的具体地点有五英里之遥。这里包括两个过程,指称锁定和丰富,都是推理过程,因为它们超越了语言词语所编码的内容,但同时又是根据语言编码的信息补充丰富起来的,因此属于明确义。在例(1)中,John要想理解Peter所要传达的意思,他不但要提供明确义,还要提供补充的隐含信息,这一信息在条件/结果的推理模式下推导出来,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例(1)的推理经历了两个阶段:明确义和隐含义。
再请看例(3)和(4):
(3) The park is some distance from where I live.
(4) A: Do you enjoy your holiday?
B: The beaches were crowded and the hotel is full of bug.
在例(3)中,仅仅通过语言编码和指称确定,我们可以得到的信息是,公园离说话人居住的地方有一些距离,这一信息是不言而喻的。如果要使这句话相关,含糊的词语“some distance”应被补充丰富为“比你相象的离我住的地方要远一些。Carston[8]指出,丰富的命题(enriched proposition)蕴含着(entail)字面意义。
而对例(4)来讲,要使B的反映相关联的话,A需要可及隐含的假设,即休假时的舒适常受到虫子和人满为患的影响,结果我们推理,说话人的休假过得并不好。我们所得出的这一信息是隐含义,因为它具有不同的命题形式,并以独立于明确义的方式运作。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明确义和隐含义的获得都必然进行推理,但两者的推理方式有明显的差别,这反映了语言理解过程中的不同阶段。
3.2 认知语言学和关联理论在处理隐喻上的差异和互补
从上面论述中,我们可以看到,Sperber和Wilson区分明确义和隐含义的必要性。近几年来,Carston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具体细化了明确义产生的机制,明确义和隐含义的区分。结果,一些原来认为是隐含义的都被放到明确义产生的领域去研究了。Carston[2]认为产生明确义三个机制是解歧、指称锁定和丰富。后来她发现,Sperber 和Wilson[1]的语言“松散的用法”(loose use)包括所有修辞格和与字面义分离的语言的用法,例如在“This steak is raw.”包含了词汇概念“raw”的松散化(loosening)即从“not cooked”到“underdone”。Carston建议把松散化看作为产生明确义的机制。这一机制通常应用于隐喻,但在此之前关联理论把隐喻看作为是产生强或弱的隐含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