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性权威(spiritual authority)与修行~超个人心理学学者的观点
钟秋玉
育达商业技术学院通识中心
从1981年开始,临床心理学家Welwood在美国新兴宗教研究中心(Center for the Study of New Religious Movement)从事新兴宗教的研究,历经过一段时间的调察研究之后,他曾归纳了所谓病态的灵性追求(spiritual pathology)团体的特征(Welwood,1983):
1. 教主(cult leader)对于参与者的自我价值具有完全的影响力,并且将这种影响力广泛地运用于与信徒的互动之中:这类领导者,通常具有所谓克理斯玛的魅力。这类教主通常可以大量的吸引对自己缺乏自信,不够自我肯定的信徒。由于教主通常无视于其它意见的存在,常片面的蔑视外在的世界,Hoffer(1951)曾称之为「没有界限的自信」(boundless self-confidence)。教主通常会利用跟随者自我不足的感觉以获取掌控,通常是先贬抑信徒,再重新灌输一套观念或给予爱,让信徒的自我认同必须依附于教主或教团方能存在,而使跟随者完全信服。在这类教团里,教主与信徒的关系往往就如同一般家庭内的父母与小孩间的关系。
2. 教团的凝聚系依赖着某项神圣的理想、任务及意识型态:教团通常会以某种利他的、追求某种更美好的价值,甚至是拯救世界的理想,而吸引众多的信徒。这些理想与价值,大都由教主予以定义。并且,教主通常会宣称自己拥有与上帝沟通的特殊管道,因而具有特书殊的崇高地位。在教团里,信徒依赖教主对各类事件的诠释,依教主的指示行事。教团外的独立参考架构,都被视为异端或是背叛团体的思想。所以,在团体中往往也充斥着彼此间的猜忌。即使教团看似与世隔绝,但是却可能存在着所谓间谍网络,可以随时举报那些被怀疑不遵守领导的信徒。当所有的自尊系依赖于神圣的使命,任何的「怀疑」将被视为是一种罪恶。
3. 教主与信徒间维持直线的直接领导的关系,以操弄信徒的希望或畏惧的情绪:教主以许诺做为一种酬赏,例如:可以获得救赎或是得到一种较他人为佳的特别地位。对于不虔信者,则施于处罚性的鞭子(stick),对于不维持在关系中或是想离开的信徒,通常会给予厄运、报复或灾难这类的威胁。
4. 团体思考(group think)将信徒更进一步联结成封闭的团体:不鼓励信徒独处或与家人来往,通常会有模范信徒供信徒模仿,信徒与外在的世界有严明的界线,甚或将外在世界视为毒蛇猛兽一般。
5. 教主通常为自我学习式的预言家,通常未曾师学于伟大的老师或经过长时间训练他们自己:世界上许多宗教,特别是佛教或其它源自于亚洲的宗教,都有所谓灵性的传承,弟子必须经由老师验证后,方能被允许成为一位老师。「试验」及「传承」可做为一种品质管制过程,以确保弟子不会扭曲教法。大部份新兴宗教的教主,则无此种传承,而自诩为大师以其魅力影响信徒。
Welwood认为上述的标准虽可以厘清社会大众对于部份新兴宗教狂热的追求,但是,却无法回答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何谓真正的灵性权威(注1)?
灵性权威的本质
Welwood(1979)指出:人类基本的存在是开放性的,以清明的觉察,感受自己全然活着的状态﹝如:西方现象学家萨提尔(Satre)、海德格(Heideger)及东方佛教,以接受性(receptivity)、开放性(openness)或者是「无」(no-thingsness)来形容这种基本的存在﹞。然而,在成长的过程中,却也存在着另外一种相反的倾向,使我们渐渐执着于某些事物,发展出固定的认同,并追求任何可以满足这种认同的事物。这个过程让我们逐渐的以自我为中心(habitually egocentric),并且,对于任何会否定本身的事物,有着一种如影随形的存在的焦虑(existential anxiety)(Washburn & Stark, 1979; Welwood & Wilber, 1979)。Welwood(1991)认为不管是真实的或虚假的灵性权威,应当会尝试破除习惯性自我中心对信徒的影响,只不过,在本质上一种是束缚、限制的;另外一种则是提升自由的。
Welwood(1983)认为单以行为的指针,其实并不能判断灵性权威的真实与否。就如同无法以一位心理治疗师跟他的案主说了什么或使用了什么技巧,来判断他的效能一般,想为灵性权威建立一个理想的范型似乎也不太可能。因为,即使是心理治疗,也有各家各派的作法和原则,这些治疗理论的创见者,不论是人格特质、行事风格,甚至,个案都是不同的。因此,介于弟子与一位上师之间的任何因素,对于两个个体间能产生何种遭遇或碰撞出什么,也将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由此可见,灵性权威可能以各种不同的面貌展现,如果我们要断然地界定一位明师的言行,必定是徒劳无功的。相反地,我们或许可以较细腻的分析,从上师与弟子之间的关系、彼此的互动过程,包括:(1)教团对上师与弟子彼此间关系的界定,以及(2)上师从何而得到这种权威,两方面来探究明师的真伪。
师徒关系的本质
首先,应当先确认:灵性的权威是相对性的抑或是关系性的。就如同所有的教学关系中,老师的权威只及于愿意向其学习的学习者一般,弟子因为认同上师的存在或是上师的教法,可以帮助其超越既有的自我限制,因而愿意受教于上师。所以,一位有效的老师,应该是基于他本身过去的学习成果,而能够指导、鼓励、提供回馈给愿意向他学习的学生;至于更高明的老师,则应该是能够拍击滋养学生的内在潜能,而非尝试让学生完全符合自己的风格或要求,就如同一位好的心理治疗师在治疗关系中终究要让个案明白,个案自己才是自身的权威,自己是自我经验的作者,而不是环境下被动的受难者一样。一位上师的存在,应当像是一面镜子一般,以反映学生自身所具有的觉性(awakened being)本质:包括开放、无私、洞察力、幽默、仁慈、接纳、慈悲、直率、力量和勇气。
权威的来源
除了与学生互动所取得的相对权威,一位真正的上师,还要能够随时与其内在的权威来源──觉性,保持联系。这些上师通常会经历多年的时间以静坐或专注的方式自我探索,以发掘内心中更深的存在本质。当他们获得智能之后,也乐于分享于学生,鼓励其从事观照觉察,以启发其源自相同根源的觉性。这种观照与觉察,有利于学习者分辨上师之开示的真伪;若缺乏这种观照,学习者将全然仰赖上师告诉他们一切。当然,这种内在的学习及分辨力的提升,也会增强学生对上师的感激,并引发更多的尊敬与奉献。
荣耀上师的真实意义,并非一眛地强化上师的超然地位或是与弟子间的差异,而是将个人的忠诚从自我中心的掌控之中跳脱出来,而转向于由上师所示现的,但系存在于弟子自身中的更深的智能。因此,对于上师的拳拳服膺,无条件的接受上师各种严厉的指导,不仅常见于东方的宗教系统,西方宗教中也并不少见,例如:天主教西多会的特拉普会(Trappist)。惟,这种全然的信服与奉献若非立基于完整的训练,并以觉性的提升为前提,将导致相当的危险(Welwood, 1983)。 因此,应当区分这种对于上师的尊崇与信仰是属于心智的臣服(mindful surrender),抑或无心智的服从(mindless submission)。
臣服(surrender) V.S.服从(submis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