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psychspace.com心理学空间网其他躯体疾病所致双相及其相关障碍
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 突出且持久的异常情感高涨、自我膨胀或易激惹以及异常的活动增多或精力旺盛为主的临床表现。
- 从病史、躯体检查、实验室检查有证据证明障碍是躯体情况的直接生理结果。
- 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来解释。
- 障碍不仅仅发生于谵妄病程中。
- 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苦恼或者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的损害,或必须住院治疗来预防其伤害自身或他人,或有精神病性特征。
编码注:ICD-9-CM对由于其他躯体疾病引发的双相及其相关障碍的编码是293.83,其分类是不考虑鉴别。ICD-10-CM的编码根据鉴别。
标明:
(F06.33)具有躁狂症状 未满足躁狂或轻躁狂的全部诊断标准。
(F06.33)具有类躁狂或轻躁狂的发作 一次躁狂发作满足了全部标准除了标准D,一次轻躁狂发作满足了全部诊断标准除了标准F。
(F06.34)具有混合特征 存在抑郁症状,但在整个临床表现中不占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