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道德实情
凯·尼尔森
Kai Nielsen 尼尔森(1926-2021)是康考迪亚大学的哲学教授,曾广泛撰写过关于形而上学、伦理学和政治哲学的文章。这篇文章介绍了尼尔森对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道德优越性的论证。尼尔森认为,社会主义更好地促进了福祉、权利、自治、平等和正义。
一
在北美,社会主义受到猛烈抨击。它因所谓的经济效率低下和道德与人性不足而受到批评。我想在这里谈谈后一个问题。纵观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我想逆着我们的文化潮流,思考社会主义可以提出什么样的道德理由。
鉴于人们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广泛混淆,我补充说,这种混淆是不可原谅的,首先要做的是说明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什么。然后,我将诉诸于我们文化中具有基本价值的一组价值观,关于这些价值观,人们有着相当大的共识,并对此进行反思。鉴于人们普遍希望这些价值观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有一个稳定的例证,至少在西方社会是这样,因此,问这样一个问题是合适的:这些社会制度中哪一个更有可能稳定地体现这些价值观?我认为,根据这些价值观进行仔细比较后,考虑到所有因素,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好。如果这是正确的,这将使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社会主义比资本主义更可取——事实上在道德上更可取——如果它也是一个可行的社会经济制度。
那么,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是什么?最简洁地说,资本主义需要私有生产财产(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的存在,而社会主义则致力于废除私有财产。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公有制和对生产资料的控制,而公有制意味着正如它所说的那样:公共所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中存在一个不受政治决定的私有产权领域。也就是说,即使政治领域是民主的,它们也不受公众的决定;只有拥有该财产的个人或一群人才可以最终决定如何处理该财产。这些个人而不是公民在整体上作出决定,正如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一样。相比之下,在充分发展的社会主义中,就生产性财产而言,没有一个领域不受公众,即广大公民的政治决定。
因此,当这种公有制和控制是真实的,而不是国家官僚精英控制的伪装时,它意味着对生产性财产的真正人民和民主控制。社会主义不是没有国家所有制,至少没有人民主权,即对国家机构包括其可能具有的任何经济职能的真正人民控制社会主义下共同拥有的财产是社会中的生产性财产,是生存手段。社会主义并不禁止私人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如房屋、汽车、电视机等。它只禁止对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
上述特征抓住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最小核心,即过去所谓的这些概念的精髓。但除了这些核心特征外,为了帮助我们进行比较,最好还要看到一些其他重要的特征,这些特征是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所特有的。最起码,资本主义是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但至少在特征上,它也是一个社会制度,在这个社会制度中,资本家阶级拥有和控制生产资料,并雇佣那些拥有很少或没有生产资料的工人,这些工人将劳动力卖给一些资本家或其他资本家以获得工资。这意味着资本主义社会将是一个阶级社会,其中将有两个主要阶级:资本家和工人。相比之下,社会主义是一个社会制度,在这个社会制度中,每个健全的人都是、曾经是或将来会是一个工人。这些工人通常拥有和控制生产资料(这是公有制的特征形式)。因此,在社会主义中,我们有一个完全字面意义上的无阶级社会,因为人与人之间没有阶级界限。
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有纯的和不纯的形式。纯形式的资本主义是竞争资本主义,米尔顿·弗里德曼告诉我们这是真正的资本主义,但他补充说,不纯的形式是垄断或公司资本主义。同样,纯形式的社会主义是民主社会主义,工人牢牢控制生产资料,实行工业和政治民主。而不纯的形式是国家官僚社会主义。
现在,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是,轻描淡写地说,实际上现有的资本主义和实际上现有的社会主义倾向于不纯洁的形式。许多资本党的支持者哀叹这样一个事实,即实际存在的资本绝大多数倾向于企业资本主义的形式,即国家大规模干预经济运行。目前尚不清楚香港是否真的存在完全竞争的资本主义——也许与之近似——也不清楚主要资本主义社会中的许多实际参与者(现有的资本家及其管理者)是否希望甚至期待有可能再次出现自由放任资本主义(如果我们真的曾经有过自由放任)。一些资本主义社会比其他社会走得更远,但它们都是企业形式的资本主义,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是垄断资本主义。竞争资本主义似乎更像是一个自由意志主义的梦想,而不是社会学的现实,甚至是许多见多识广、意志坚定的资本主义阶层成员所渴望的东西。社会主义也有类似的命运。它的历史例证往往是不纯粹的形式,即官僚国家社会主义。南斯拉夫对社会主义的意义,也许就像香港对资本主义的意义一样。它是纯粹形式的例证,或者至少是近似的候选者。
缺乏纯粹的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形式,引发了纯粹形式是否充其量是不稳定的社会制度,或者更糟糕的是,仅仅是乌托邦理想的问题。在这里,我不会直接解决这个问题。相反,我要做的是比较模型。在问社会主义的道德案例时,我会比较每个理论主角都认为是纯粹形式的形式,但他们仍然认为这些形式在历史上是可行的。但我也会关心这些模型——这些纯粹形式——是否可以合理地期望有一个归宿。如果它们不是历史上可行的模型,那么,即使我们能为它们提供一个很好的理论道德案例,我们也很难为社会主义或资本主义提供一个很好的道德案例。为了避免坏的乌托邦主义,我们必须谈论可能出现在历史议程上的形式。(在这里,我显然不把“坏的乌托邦主义”当作赘言。)
二
暂时抛开可行性问题,让我们比较一下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纯粹形式——也就是说,竞争资本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在维护和促进自由、自治、平等、正义、权利和民主价值观方面的情况。我的论点是,社会主义在这些价值观方面表现更好。
自我导向 - 自治 - 而不是非干涉才是内在可取的。非干涉只有在它有助于我们能够做我们想做的事情,并且我们足够自治以控制我们的需求时才有价值。
让我们先看看自由和自治。自治的人是一个能够为自己设定目标,并在最佳情况下能够追求这些目标的人。但自由不仅意味着自治;它还意味着在追求目标的过程中没有不合理的政治和社会干预。有些人甚至会说,它只是没有对目标的干预。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