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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心理学的结构
11.心理学中结构主义的开端与“格式塔”理论
我们可以认为,心理学里的结构观念的出现,是在本世纪初,当时,维尔茨堡(Wurzburg)学派的“思维心理学”反对(同时有法国的比奈[Binet]和瑞士的克拉帕莱德(Claparede]也反对)联想主义;联想主义企图用先存在成分(感觉和印象)之间的机械联想来说明一切。另外,特别今人注意的是,从这个时期开始,比勒(K.Buhler)就已经用严格的实验方法证明了结构的主观性质,从此、现象学就经常引用这种结构的主观性:意向和意义(这些现象学概念相当于我们在第1节里已经介绍过的客观定义中的具有自身调节作用的转换概念)。事实上,比勒指出了,不但判断是一种起统一作用的行为(在这一点上,所有反对联想主义的人是立即就同意的),而且思维包含着复杂性逐步增加的若干等级,他称之为Bewusstheit(“意识”)(不依赖意象而赋予意义的思维),Regelbewusstsein(“规律意识”)(在关系结构等里面起作用的关于规律的意识),和intentio(“意向”),即为了建立从思想到行为的整体建筑或体系的受到计划定向的综合行为。
不过,“思维心理学”没有面向心理发生和生物学的根本的功能作用的方向,而单独在已经完成的成人智力领域里去进行分析(而且我们知道,心理学家所研究的“成人”总是在他的助教或大学生之中挑选的),最后就只是发现一些逻辑结构,因而产生这样一个自己必须接受的结论:“思维是逻辑的一面镜子”;可是,对发生过程的分析,显然要导致推翻这些说法。
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心理学结构主义形式,毫无疑问是由“格式塔”理论所提供的。这“格式塔”理论,产生于一九一二年的韦特默尔以及克勒的趋向一致的研究,莱温(K.Lewjn)以及他看门徒们在社会心理学方面继续发展了“格式塔”理论。完形理论,或“格式塔”学说,是在现象学的氛围里发展起来的,可是只从现象学保留了关于主体客体之间基本相互作用的概念,而决然地沿着克勒所受过的物理学家的教育和在他和别的人研究的“场”的模型中起作用的自然主义的方向发展。然而,今天再来评价,这些模型对于完形理论所曾起过的影响,在某些方面却是有害的,尽管这种影响在他的原理方面起过促进作用。
事实上,一个力场,如同一个电磁场,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说,其中力的组成按照方向和强度而具有一定的形式:不过,这里力的组成几乎是瞬间完成的。如果也可以谈转换的话,这些转换几乎是瞬时的。可是,在神经系统和多突触“场”的范围里,电流的速度要缓慢得多(对于 5 波直到 dd==== 波来说,每秒钟循环3到9周)。如果说,从输入神经出发组成知觉是迅速的,这也不能成为可以把这个例子推广到所有的“格式塔”上去的理由。可是,克勒专注于场效应,导致他只是在“顿悟”中才看到有真正的智力行为,好象在最后的直觉出现以前的那些摸索还不是智力行为似的。尤其是“格式塔”学派对于功能与心理发生的观点以及最后还有对主体的活动极少重视,无疑场模型是要负责任的。
正因为“格式塔”是被人这样认为的,所以并不妨碍“格式塔”代表一种使相当数目的结构主义者喜欢的“结构”类型。这些结构主义者没有明说或者已明说出来的理想,就是要找出一些他们可以认为是“纯粹”的结构来,因为他们所要的结构没有历史,更没有发生过程,没有功能,而且和主体没有关系。在哲学领域里要建立这样的本质是容易的,因为哲学领域中的发明有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然而,在可以查核的现实世界领域里却很难遇到这样的情况。“格式塔”就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种假设:所以认真地审查这个假设的价值是重要的。
“格式塔”结构主义的中心观念是整体性观念。早在1890年,埃伦费尔斯(Ehrenfels)就曾指出,存在着一些建立在整体或形式性质(“形质”[Gestaltqualittat])上的知觉,如一个音乐旋律或一个面部表情这样的复杂客体的性质。确实,如果人们把某个调的旋律转位为另一个调,那么所有一个个的音都改变了,可是人们还能听出是同一个旋律。但是埃伦费尔斯在这些整体性质中只看到了一些与感觉的实在互相重叠的知觉的实在;而相反,“格式塔”理论的独创性,则是否认感觉作为预先存在的心理成分而存在,只赋予感觉“被组成结构的”成分的地位,而不看作“起造结构作用的”成分。所以,从一开始就有的,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整体,问题是要解释这个知觉整体:在这里,场的假说起作用了。按照场的假说,那些输入神经冲动并不是孤立地一个一个地触及大脑的,而是通过神经系统的电场的居间作用,几乎立即产生一些组织好的“完形”。但是,我们还得要找到这种组织的规律。
第四章 心理学的结构
11.心理学中结构主义的开端与“格式塔”理论
我们可以认为,心理学里的结构观念的出现,是在本世纪初,当时,维尔茨堡(Wurzburg)学派的“思维心理学”反对(同时有法国的比奈[Binet]和瑞士的克拉帕莱德(Claparede]也反对)联想主义;联想主义企图用先存在成分(感觉和印象)之间的机械联想来说明一切。另外,特别今人注意的是,从这个时期开始,比勒(K.Buhler)就已经用严格的实验方法证明了结构的主观性质,从此、现象学就经常引用这种结构的主观性:意向和意义(这些现象学概念相当于我们在第1节里已经介绍过的客观定义中的具有自身调节作用的转换概念)。事实上,比勒指出了,不但判断是一种起统一作用的行为(在这一点上,所有反对联想主义的人是立即就同意的),而且思维包含着复杂性逐步增加的若干等级,他称之为Bewusstheit(“意识”)(不依赖意象而赋予意义的思维),Regelbewusstsein(“规律意识”)(在关系结构等里面起作用的关于规律的意识),和intentio(“意向”),即为了建立从思想到行为的整体建筑或体系的受到计划定向的综合行为。
不过,“思维心理学”没有面向心理发生和生物学的根本的功能作用的方向,而单独在已经完成的成人智力领域里去进行分析(而且我们知道,心理学家所研究的“成人”总是在他的助教或大学生之中挑选的),最后就只是发现一些逻辑结构,因而产生这样一个自己必须接受的结论:“思维是逻辑的一面镜子”;可是,对发生过程的分析,显然要导致推翻这些说法。
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心理学结构主义形式,毫无疑问是由“格式塔”理论所提供的。这“格式塔”理论,产生于一九一二年的韦特默尔以及克勒的趋向一致的研究,莱温(K.Lewjn)以及他看门徒们在社会心理学方面继续发展了“格式塔”理论。完形理论,或“格式塔”学说,是在现象学的氛围里发展起来的,可是只从现象学保留了关于主体客体之间基本相互作用的概念,而决然地沿着克勒所受过的物理学家的教育和在他和别的人研究的“场”的模型中起作用的自然主义的方向发展。然而,今天再来评价,这些模型对于完形理论所曾起过的影响,在某些方面却是有害的,尽管这种影响在他的原理方面起过促进作用。
事实上,一个力场,如同一个电磁场,就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说,其中力的组成按照方向和强度而具有一定的形式:不过,这里力的组成几乎是瞬间完成的。如果也可以谈转换的话,这些转换几乎是瞬时的。可是,在神经系统和多突触“场”的范围里,电流的速度要缓慢得多(对于 5 波直到 dd==== 波来说,每秒钟循环3到9周)。如果说,从输入神经出发组成知觉是迅速的,这也不能成为可以把这个例子推广到所有的“格式塔”上去的理由。可是,克勒专注于场效应,导致他只是在“顿悟”中才看到有真正的智力行为,好象在最后的直觉出现以前的那些摸索还不是智力行为似的。尤其是“格式塔”学派对于功能与心理发生的观点以及最后还有对主体的活动极少重视,无疑场模型是要负责任的。
正因为“格式塔”是被人这样认为的,所以并不妨碍“格式塔”代表一种使相当数目的结构主义者喜欢的“结构”类型。这些结构主义者没有明说或者已明说出来的理想,就是要找出一些他们可以认为是“纯粹”的结构来,因为他们所要的结构没有历史,更没有发生过程,没有功能,而且和主体没有关系。在哲学领域里要建立这样的本质是容易的,因为哲学领域中的发明有不受任何限制的自由;然而,在可以查核的现实世界领域里却很难遇到这样的情况。“格式塔”就给我们提供了这样一种假设:所以认真地审查这个假设的价值是重要的。
“格式塔”结构主义的中心观念是整体性观念。早在1890年,埃伦费尔斯(Ehrenfels)就曾指出,存在着一些建立在整体或形式性质(“形质”[Gestaltqualittat])上的知觉,如一个音乐旋律或一个面部表情这样的复杂客体的性质。确实,如果人们把某个调的旋律转位为另一个调,那么所有一个个的音都改变了,可是人们还能听出是同一个旋律。但是埃伦费尔斯在这些整体性质中只看到了一些与感觉的实在互相重叠的知觉的实在;而相反,“格式塔”理论的独创性,则是否认感觉作为预先存在的心理成分而存在,只赋予感觉“被组成结构的”成分的地位,而不看作“起造结构作用的”成分。所以,从一开始就有的,是一个具有整体性的整体,问题是要解释这个知觉整体:在这里,场的假说起作用了。按照场的假说,那些输入神经冲动并不是孤立地一个一个地触及大脑的,而是通过神经系统的电场的居间作用,几乎立即产生一些组织好的“完形”。但是,我们还得要找到这种组织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