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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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隆基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1-6
9787563344949
49.80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文化的深层结构

孙隆基

在这个序言中,作者得面对这些问题。首先,我必须对“深层结构”这个概念予以进一步的澄清。 这个概念的运用并非指中国历史从无出现变化,而是辨认中国历史 上由古至今比较稳定的某些规律,它们是使“中国”在历经变化后仍保持它自身特殊认同的因素。因此,它可以比拟作河床的底部岩 层,纵使河流本身是“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显然,在历史思考中应 用“结构”这个概念,不该是用来论证黑格尔哲学传统里“东方社会”或者“亚细亚生产方式”这类先天上固定的本质。它应该是用来指示某一个历史时段内相对稳定的因素,而这些因素之间又出现相互联系性,可以让我们用“结构”的概念去综括之。“历史”本身就代表变化,没有概念的魔术师能改变这个事实,然则,历史如何被“结构”这个观念取消呢?

用结构观念研究历史的佼佼者是法国年鉴学派的布罗代尔(Fernand Braudel),他用史料论证:在整个16世纪,地中海地区的人地关系呈现出一个相对稳定的“结构”,这个结构既不同于15世纪也有异于17世纪,自然也使它不同于其他地区。但这个16世纪只是一个“时段”,如果我们想论证地中海这个大区在整个近代初期都具自身特色,令它与其他地区判然有别,我们不妨把“时段”拉长,进一步探讨该区在15、16、17世纪这三个时段间的共同关联性,归纳出这个更长“时段”里的相对稳定的因素。如果我们想论证地中海区由古至今都有自身的特色,在理论上是可以设想一个极长“时段”作为操作单位的。

当然,把中国上下三千年当作一个“长时段”的,并无人尝试过。它是否为人接受,该视其有否说服力,而不该是理论上的一种绝无可能性。从理论上对它作出本能式的排斥者,是出于把历史时序和逻辑时序两者混淆。

这个混淆,也出现在历史学是否可以像自然科学般作出预测的论争里。历来都有人具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的信念,但他们是混淆了两种时序。自然科学式“预测”所赖的因果关系是出现在逻辑时序中的。例如说,1605年英国天主教徒在国会的地道中埋藏炸药行刺整个王室的案件,如果得逞,造成划时代的大案,我们该如何做出因果关系的解释呢?物理学家会说导因是火柴,化学家会说导因是火药,而历史学家如果也想诉诸自然科学式的因果律,则会考察人文因素:有些史家会说导因是宗教改革后英国的国教政策,而马克思主义史家会认为是封建残余对新兴资产阶级的反扑,其之所以失败亦有其“必然性”、无论如何,如果这几种说法都设定在任何时空底下凡出现相同的因就会有同样的果,其解释的架构都是逻辑性的,是超越任何特定时空的因果关系之先后排列。

但是,职业历史学家所处理之对象无一例外是独一无二的历史时序(historical timeline);它是必须标明某年某月某日某地某人物的叙事形式。这个时序——典型的例子是五经中的《春秋》——只是在时间中发生的事件的一个进程,并没有普遍性的意义。但历史学家如果要解释某一事故的“前因后果”,就必须把该特殊事故纳入上述那种具普遍意义的因果律的框架中。也因为如此,历史学家只能“解释”已经发生的,而不能预测未来。他如果把独一无二的历史时序和因果关系的逻辑时序混淆的话,则会把自己变成“灵媒”,亦即是在某一特殊时地的事故发生后,去预测另一个特殊时地的事故必然会随着发生,而其假冒的逻辑必然性则会堕落为活神仙式的“宿命论”。

本书中谈的“深层结构”显然并非历史时序,但也不属于普遍适用于任何时空的因果关系范围,确切一点,该说是一种针对特定范围——中国——的共时性(synchronicity)设定。书中无疑举了许多历史例证,但是处理方式并不同于一般职业历史学家,而是把它们归入我所谓的“表层结构”现象,亦即是属于特殊领域。书中的“深层结构”概念既然是一种相对稳定性的设定,而不是一种“亚细亚”式的先天不变性,因此,并不存在它是否在“将来”甚至在“现在”会遭改变的问题。

“深层结构”在理论上是可以被全面解构的。但我既然是把它设定为“中国”在历经变化后仍保持它自身特殊认同的因素,因此,在可见的将来,仍预想这个相对稳定性的某一程度之持续。有了这个新的体会,才为新千年版写出如下的新结论:

在本书里,中国文化以十分负面的形象出现,那是因为它被放置入一个由他人缔造的“现代”世局中,一切条件对它来说都是不利的,用来衡量它的所有标准也必然是异化的。但这个“现代化”该不断被重新定义。中国文化的“文法”规则能否在新的世局里创造出簇新的佳句妙句,我们将拭目以待。

《中国文化的深层结构》是旅美学者孙隆基先生的代表作,是作者对自身文化“硬心肠的”反省的结果。原计划是探讨中国人“现代化”的问题,因此书名原定为《中国人与现代世界》。但是,深入探讨的结果,发觉固有文化中的一些基本特色并不因“现代化”而减灭,反而是有加强的倾向。遂醒悟到:“传统”与“现代”的两分法不一定能够成立,而所谓“现代化”可能只是表层的现象,至于一个文化则有其不变的深层结构。肛门阶段 显然,中国人缺乏人格发展的观念,然而,不管文化的程序设计如何对一个人施暴,他在生理上总是要成长的。因此,每一个人自然都成长成人,不过却保留许多在孩提阶段未能解决的问题。

例如,一些在大陆普遍性存在,在香港与台湾也仍然可以见到的现象——随地吐痰、土口水、擤鼻涕、当众挖鼻屎、搓身上的老泥、在人群中放屁、吃饭时将骨头吐在桌上(在公众食堂则吐在地上)、将公众场所当作随便可以丢垃圾以及倒污水的地方、不守时间、不守规则、没有排队的习惯、对身体的动作失去控制(随便撞人、抖脚)等等——一都是在孩提阶段没有训练好的结果。

在人格成长阶段中,口腔期以后,就是肛门期,也就是将婴儿的注意力转向对排泄的训练之上。与西方人比较起来,中国父母对孩童的排泄训练很随便。在传统时代(今日的农村中可能仍然如此),一般让孩子常穿“开裆裤”,可以随时随地大小便,根本不是像西方人那般,训练小孩由自己控制,按时按地大小便,养成有规律性的排泄习惯。

然而,在排泄训练方面,中国人除了造成孩儿“一人”缺乏自制自律习惯之外,还往往加多了一个由“二人”去从事他制他律的措施,那就是由一位“阿姨”用嘘声催促孩童大小便——这显然是不按个人内在的需要,不由个人决定的排泄。这种措施,除了养成“他制他律的人格”之外.还在成长之后造成公私小分的概念——自己最“私”的事也必须由别人去管,同时个人分内应做的事也靠别人,靠集体、群众或组织。

一般来说,当一个人养成自制自律的肌肉动作之时,就是他的“自我”疆界开始浮现之时。然而,中国人在肛门期养成的那种可以将排泄物随意地放人外在世界,以及可以让外在的意志任意地加在自己身上的习惯,则仍然保持了口腔期的“人我界线不明朗”。因此,当西方孩童的“自我”疆界开始浮现的阶段,也正是中国人训练孩童不要有“个性”的时刻。换而言之,从“人之初”,中国人就设计了由“二人”定义“一人”的局面。

的确,中国人对在这个阶段上的孩童所要求的,并非是自治、自制和自律,而是如何与人保持“和合”。因此,中国小孩虽然不被严格要求守规律、排队、控制身体排泄物等习惯,却被训练如何与他人保持适当之关系,那就是按照长幼之序、亲疏之别去“做人”。总之,中国人也很讲究规则与秩序,只是不在“一人” 守时、守则、维持洁净方面,而在如何保持“二人”之间的秩序与 关系方面。既然后者是将人的情感渠道化之措施,因此,在这个 阶段上,孩童被训练的显然是另外一种控制,那就是要求他不要 大声喊叫、发笑,养成不随便表露情感的习惯,特别是禁止公开 表示爱憎之情。

这种训练,一方面使中国人养成抹掉“自我”的倾向,于是,在自己必须“做人”的场合中,遂出现处处以对方为重,由“鉴貌辨色”监察到对方的需要,以及急人之难诸般“美德”;在另一方面,则造成没有棱角的个性,因此,在“做好人”之时表现的“好”也是没有七情六欲的、无知无欲的“好”,有不少人甚至被搞到木口木面。于是,对喜欢的异性也就往往不懂得表达爽朗的热情。自然,在应该是很兴奋的时刻也不会欢呼、狂叫、起舞。此外,就是对人与事物的爱憎不分明,亦即是说:对自己喜爱的人物缺乏强烈的冲动去表达,对自己不喜爱的人与事则倾向于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不懂得明朗地告诉自己与别人:有些条件是自己能够接受的,有些条件则是自己不能够接受的。因此,就很容易出现让人随意轻视的倾向。既然对自己的权利也感到麻木不仁,自然也很容易出现不注重别人权利的倾向。

此外,中国人的父母虽然不注重孩童的排泄训练,也不严格要求孩童自己控制身体的动作,却很注重用外力来约束孩童的动作,那就是不许他们“乱动”,以防止他们长大后太顽皮。在过去,有些父母甚至还有用带子将孩童的四肢****的习惯。这种做法,自然养成了中国人好静的性格,并且认为“动”是不好的——例如,中国人恒常地把“动”与“乱”连在一起,形成“动乱”的观念。

因此,中国人对待年轻人的态度也是:认为他们整天固守在书桌旁就是“乖”或“听话”的,过分摆动身体则是“恶形恶状”的。国民党用来****青少年心身的“读书救国论”,实渊源于此。这股倾向在大陆“文革”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更为显著,年轻人显得死气沉沉,与老年人差不多,尤其是男性,除了在肉体上几近蓬首垢面之外,在精神面貌上也是垮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