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本能instinct
A)传统上系指某一动物物种所专有的、遗传的,并且在个体间极少变异的行为模式。此种行为的进行依循一种不易受干扰的时间顺序,且似乎回应某个目的性。
B)某些法语精神分析论者用来作为佛洛伊德词语中Trieb 的翻译或对等词。然而,为了术语的一致性,Trieb一词以法文pulsion 来翻译较为适当。
佛洛伊德关于Trieb——一种就其所诱发的行为以及提供满足之对象而言,相对不确定的推力——的概念,明显地与各种本能理论不同,不论就本能的传统形式,或是就当代研究带来的更新而言(行为模式、天生启动机制、特定刺激讯号的概念等)。本能一词,具有一些与佛洛伊德欲力观念差距极远的明确涵义。
此外当注意,佛洛伊德曾多次在传统意义下(参阅定义A) 使用Instinkt一字,提到“动物本能”,“对危险的本能认识”等。
尤有甚者,当他提出是否“……有某些遗传性精神形成物、某种类似于动物之本能的东西存在于人类中”的问题时,他并非将这对等物视为欲力,而是那些原初幻想(例如原初场景、阉割)(见:原初幻想)“以遗传、种系发生方式获得之因素”。
由此可见,佛洛伊德使用两个可被清楚对立的词汇,虽然这对立并末在其理论中明确作用。在精神分析文献中,正好相反,这对立不经常被坚持。选择以instinct一字来作为Trieb 的英文与法文对等词的作法,不仅是翻译的不精确;它还可能将佛洛伊德欲力理论与动物本能的心理学构思混淆在一起,并且模糊佛洛伊德构思的原创性,特别是论及动机推力所具有之相对不确定性质,以及对象之偶然性与目的之可变性这些观念。
132.理智化intellectualization
指一种过程,主体藉此试图赋予其冲突与情绪一种论述性陈述,以便将之掌控。
该词通常从坏的一面被考虑,指——特别在治疗中——看重抽象思维,忽略情感和幻想之涌现与辨认。
理智化一词并未出现于佛洛伊德的著作中,在整个精神分析文献中,也很少有关于该过程之理论发展。最明确的著作之一,当属安娜·佛洛伊德(Anna Freud)的作品,她将青少年的理智化描述成一种防御机制,不过,她视之为一正常过程的激化,藉此过程,“自我”企图“捕捉欲力过程,藉由将之与可在意识中操作的表象相连接”;她认为理智化构成“人类自我最普遍、最早以及最必要的后天获得物之一”。
理智化一词特别被用来指称在治疗中所碰到的一种抗拒模式。它大致明显,但却始终构成一种用以逃避基本规则之应用的手段。
因此,某个病患只会以理性与普遍语词表达其问题(在面对某种爱恋选择时,他会长篇大论结婚与自由恋爱的相对优点)。其他的病患,虽然正确地召唤出自己的病史、性格与自身的冲突,但一开始就以一种有条理的重建将之陈述,甚至会借用精神分析语言中(例如,以“反抗权威”来避谈他与他父亲之间的关系)。某种理智化最微妙的形式,类近于卡尔·亚伯拉罕(K.Abraham)早在1919年《对精神分析方法的一种特别形式的神经型抗拒》一文中所描述的现象:某些病患似乎作出精神分析的“不错工作”,采用基本规则,提供记忆、梦,甚至情感经验。然而这一切他们好像照着一个纲领程序讲话,试图以模范的被分析者姿态出现,自行提出自己的诠释,藉此措施来避免所有无意识的泛滥、或避免被视为是危险的分析师入侵。
关于理智化一词有几点保留:
1)如同我们前述例子所指出,并不容易将此种模式的抗拒,区分于一种必要且成果丰硕的时期——在其中,主体对先前的发现以及所提供的诠释赋予形式并予以吸收(见:透工) ;
2)理智化一词指涉那个承袭自“官能”心理学中理智与情感间的对立。一旦揭发理智化后,会有这样的危险:分析治疗中的“情感体验”可能被过度增值,此时分析便与净化方法相混。费倪雪(Fenichel)对这两种对称形态的抗拒都不支持:“病患始终理智,拒绝对情绪逻辑有任何理解;……病患不断在不明的情绪经验中漂浮,未曾达到必要的距离与自由”。
*:理智化近似精神分析所描述的其他机制,特别是合理化机制。理智化的主要目的之一,在于与情感保持距离,将之中和。就此点而言,合理化处于不同位置:它并不意味系统性地躲避情感,而是理性或理想地证明其正当性(例如,施虐狂的行为在战时被正当化成争斗之必要、对祖国之爱等),赋予其似是而非的动机。
133.旨趣,或自我的旨趣interest,ego interest
佛洛伊德在其第一欲力二元论架构下所使用的词汇,指与力比多或性欲力能量相对立的自我保存欲力能量。
我们在上述定义中所指出旨趣一词的特定意义,出现于佛洛伊德1911 年到1914年间的著作中。我们知道,力比多表示性欲力之投资能量;依照佛洛伊德的说法,也平行存在一种自我保存欲力之投资能量。
在某些用法中,接近于一般惯用意义下所使用的旨趣一词,涵盖所有这两类投资,例如在佛洛伊德提出该词的下列段落中,妄想症患者所撤回的“或许不只是力比多投资,还有一般旨趣,亦即,来自于自我的投资”。容格(Jung)拒绝将力比多与“一般精神旨趣”两者区分开来的论点(α),促使佛洛伊德专门用旨趣一词,表示来自于自我保存欲力或自我欲力的投资,以强调力比多与旨趣间的对立(2) (见:自私)。有关此一特定用法的例子,请参阅《精神分析导论》。
(α)根据容格的说法,旨趣一词曾被克拉帕黑德(Claparède)提出,明确地作为力比多的同义词。
134.内在化internalization
A)通常被当作内摄的同义字使用。
B)就较特定的意义而言,某种过程藉此相互主体间的关系被转化为主体内的关系(如内在化一个冲突、一个禁制等)。
内在化一词在精神分析中是一个经常出现的用法。它时常被以内摄的意义来理解,特别是克莱茵学派,亦即,一整体或部分“好”或“坏”对象进入主体内部的幻想过渡。
就较特定的意义而言,当此过程是作用在关系之上时,我们称之为内在化。例如,我们说父亲与儿童间的权威关系,被内在化进超我对自我的关系中。这过程假设了精神内一种结构性差异化,以致关系与冲突可以在精神内的层次上被体验。内在化同样也与佛洛伊德的拓扑论构思有关,特别是第二精神装置理论。
为了顾及术语的精确,我们在定义中区分出A、B 两个意义。事实上,它们紧密联系:当伊底帕斯情结衰退时,我们可以说,主体内摄了父亲的依玛构,并且内在化与父亲威权的冲突。
135.诠释interpretation
A)藉分析探索、揭显主体话语与行为中的隐意。铨释发掘防御冲突的形态,最后针对所有在无意识产物中表达出的欲望。
B)在治疗中,根据治疗方向与发展所定下的规则,传达给主体的讯息,以便使其明白该隐意。
诠释为佛洛伊德学说与技术的核心。精神分析的特征可用诠释来表示,亦即,揭显一材料之隐意。
佛洛伊德对梦的态度构成诠释的首例与模型。“科学的”梦理论试图藉精神活动的降低、联想的松驰,将梦解释为心灵生活的现象;某些理论确实将梦定义为一特定活动,但没有人考虑其内容,更不必说其与作梦者个人历史间的关联。反之,(上古,东方)“解梦术”形式的诠释方法并末忽视梦的内容,且承认梦具有意义。就此意义而言,佛洛伊德宣称自己属于此一传统。然而,他将重心完全置于象征在个人身上独特的嵌入,就这个意义而言,他的方法偏离解梦术。
对佛洛伊德而言,诠释从作梦者的叙事(显内容)中揭显(由自由联想所导引至的)隐内容所表达的梦的意义。诠释的最终目标为无意识欲望,以及那些欲望在其中具体化的幻想。
诠释一词,当然并不只专门用于梦这种无意识的主要产物上。它也应用于其他无意识产物(失误行为,症状等),以及,更普遍地,在主体行为与谈话中任何带有防御冲突的痕迹者。
*:既然诠释的传达是分析师最其代表性的行为模式,诠释一词独立使用时,也具有对病人所传达之诠释这种技术意义。